Friday, March 11, 2011

防過勞死 9醫院開「過勞門診」


更新日期:2011/03/11 14:01
防止過勞死事件再發生,勞委會委託全台9家醫院,開辦「過勞門診」,醫生發現病患如有過勞事實,還必須通報,雇主如果對醫師的診斷置之不理,勞委會將追究刑責,但民眾認為,為了保住飯碗,就算有醫生診斷證明,也不見得敢請假。


量血壓、抽血驗膽固醇、驗尿看看有無糖尿病反應,甚至做頸動脈超音波、運動心電圖等精密檢查,因為過勞所引起的症狀,通通都可能潛藏在裡面。


為了防止血汗工廠引發員工過勞死,勞委會委託台大等全台9家醫學中心,開設「過勞門診」,醫師還要了解工作環境是否有過勞事實,將依據勞委會的定義,如果患者每月加班92小時以上、或者不幸中風之前的6個月,每月加班72小時以上,就要通報勞委會,而醫師開立的診斷證明書,還可做為勞工向資方請假的依據。


只是診斷書無法強制要求資方給假,勞工也不見得敢請,9大醫院即日起陸續開辦過勞門診,成效如何,還有待檢驗。(民視新聞張鴻儀、宮仲毅台北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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