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April 18, 2009

醫療糾紛每年逾400件 醫法雙修人數增加 【20:05】

〔中央社〕行政院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每年鑑定400到500件醫療糾紛,醫師擔心被告,醫界今天說,根據統計,現有30多人醫法雙修,在職進修法律碩士人數更多,至少5、6人考上律師。

台北榮民總醫院今天舉辦「醫、法論壇」,台北榮總臨床毒物科主治醫師葛瑾指出,台灣的醫療服務迎頭趕上歐美,但是醫療糾紛解決之道,卻沒有明顯改進,醫師不懂法律,律師法官不懂醫療,一旦發生醫療糾紛,雙方難有交集。

今天的論壇舉出4個案例,分別是護士注射顯影對比劑發生病患過敏休克、健保局把醫學院畢業生當成「密醫」來抓、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與台大醫院對車禍頭部外傷鑑定結果不一、醫療法授權醫師於緊急情況以救人為先但檢察官不以為然。

葛瑾說,醫界認為,藥物過敏休克應屬於藥害救濟層面,不需告上法庭,法界卻認為是刑事過失;醫師把昏迷的老人家救活,家屬不領情,反過來控告醫師,但醫師不救人也可能被告,救或不救,令醫師陷於兩難。

他指出,由於醫界和法界對於「過失」有不同的見解,一旦發生糾紛就會面臨刑事訴訟,就算刑事勝訴,民事仍可能敗訴賠償,醫師不懂法律,才會興起進修法律學分的念頭,現在有30多人醫法雙修,以後會愈來愈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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