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April 19, 2011

加班400小時!少領13萬 醫護憤投訴

前一天才有醫生疑似過勞工作導致失憶的狀況,今天又有一名陳姓復健生投訴說,超時工作,卻沒有領到勞基法規定的加班費,甚至還不能排休假;陳小姐說,她工作1年半加班400小時,診所積欠她13萬的加班費,找勞工局申訴,問題是,勞資雙方協調破裂,診所寧願被罰錢,也不願意支付薪水,讓她非常無奈。勞工團體強調,類似狀況普遍存在醫護界,只要勞基法無法保障勞工權益,超時工作的狀況,恐怕無法避免。


投訴復健生陳小姐:「我的錢被人家拿走的,她(雇主)卻態度就是說,你的工作就是應該這樣子,我就是給你這樣的錢,要不要隨便你。」

陳小姐越說越委屈,每天在診所當復健生,替病患負責熱敷冷敷還有電療,1年半下來,總共加班400個小時,以平日加班費要乘以1.33,和假日2倍計算,診所還欠她13萬的加班費,問題是,老闆不但不付錢,她要補休假時,還不能排假。

陳小姐:「她(雇主)是說我多出來的時間可以排休,她居然去跟診所的同事還有病人講說,我是常請事假的員工,不負責任的員工,讓我覺得很委屈。」

不僅如此,陳小姐後來更發現,每個月33000的薪資中,被老闆扣掉1千元,自己提撥的勞退金,並沒有進到勞退戶頭,讓她非常生氣,離職後找上勞工局投訴,但診所以其他大醫院都這樣為由,不願意補付加班費。

診所負責人太太梁小姐:「如果是有違法的情況,那當然這些事情,就看勞工局怎麼處理。」

勞工團體表示,陳小姐不是個案,因為很多醫院都有醫護超時的狀況,最近更是收到4起申訴個案,問題是,有些雇主寧願被勞工局罰錢,也不願意付加班費,這些錢還是領不到。